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建设投资金额51,822.26万元,其中研发大楼建筑工程费31,995.71万元,占建设投资金额的比例为61.74%,研发大楼土地购置费 6,000.00万元,占建设投资金额的比例为11.58%,对场地投入的合计占比为73.32%。募投项目拟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其中,研发大楼建设拟投入募集资金31,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8.89%,研发大楼土地购置拟投入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3.33%,对场地投入的合计占比为82.22%。募集资金对项目场地投入的占比较高。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充足的技术与人员储备,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行业技术发生重大更替,所处行业竞争加剧,行业人才、技术储备不足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出现,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存在一定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建设投资金额51,822.26万元,主要涉及新增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及土地、软件等无形资产,募投项目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投资金额12,743.16万元,主要涉及新增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及软件等无形资产。随着项目的陆续建成将相应增加折旧摊销金额,将会给公司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最高年折旧摊销金额为4,604.10万元,金额较大,存在公司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企业微电网智能仪表硬件产能351.303万套、企业微电网-其他产品产能2.2万套、电量传感器135万套,整体扩产比例超过80%,新增产能及扩产比例均较大。若市场供求、同行业竞争等因素发生较大不利变化,以及发行人客户、市场开发不及预期,则发行人将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未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作为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发展高度依赖人力资源。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此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对优秀的软硬件开发、管理及技术服务等各类人才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引进较多人才,可能存在无法招聘足量员工的风险;同时,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员工规模将大幅增加,将对公司员工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可能存在新增人员的管理风险;此外,达产期新增员工每年职工薪酬将达到20,582.00万元,该笔职工薪酬为固定成本费用支出,金额较大,存在公司新增职工薪酬金额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率分别为45.72%、46.15%、46.39%和47.07%,毛利率水平较高。未来若公司不能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产品的迭代升级和创新并保持其领先优势,或行业新进入者大量增加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以及经济环境进一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使得公司产品售价下滑,产品成本上升,公司将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811.51万元、15,161.48万元、17,096.53万元和19,872.36万元,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57%、12.80%、12.95%和15.1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业务拓展的不断加快,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呈增加趋势。同时,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业务逐渐增多,因系统项目验收周期较长导致应收账款规模增加。此外,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如规模、财务状况、合作年限、银行信用等)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给信用较好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急剧变化或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过大,则可能使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降低,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
随着用户对服务需求的不断变化,行业内竞争对手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可能导致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如果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能有效提升技术水平,不能充分利用现有的市场影响力,无法在当前市场发展形势下迅速扩大自身规模并增强资金实力,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有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地位出现下滑。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4,414,837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同意。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91
微电网 指 微电网是指由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能量转换装置、负荷、监控和保护装置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电系统,微电网面向终端企业用户,是主干网的延伸。
分布式电源 指 分布在用户端,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以就地消纳为主的电源。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水能、氢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含煤矿瓦斯发电)和储能等类型。
电力三产公司 指 服务于电力传输产业的第三产业公司,如送变电工程、检修、设计咨询、设备制造等
EPCO 指 “工程施工设计+采购+施工+维护”模式。在EPC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运行和售后维护(即“Operation”)的环节
长尾市场 指 单个需求和销量不高的产品所占据的共同市场份额,单个客户利润较小,但总体市场很大。
PCBA 指 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印刷电路板组装,是将电子元器件通过表面贴装技术(SMT)或者插件技术(THT)等方法固定并焊接在印刷电路板(PCB)上,从而形成一个具备特定功能的电子装置。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软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主营业务为企业微电网所需的设备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是一家硬件生产与软件开发相结合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企业微电网用户提供综合能效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电网的组成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微电网,前四个环节为主干网,微电网位于电力系统的末端。微电网是指由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能量转换装置、负荷、监控和保护装置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电系统。开发和延伸微电网能够充分促进分布式电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接入,实现对负荷多种能源形式的高可靠供给,是实现主动式配电网的一种有效形式,是传统电网向智能电网过渡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微电网面向终端企业用户,是主干网的延伸,是能源互联网等能源新业态的重要落地点。企业微电网的应用场景如下:
公司产品从电量传感器、电力测控与保护装置等硬件终端设备,到边缘计算网关等软硬一体产品,再到基于云平台的电力数据应用服务,形成了“云-边-端”完整的产品生态体系。依托于上述产品体系,公司为用户提供企业微电网能效管理系统及产品,包括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能效管理系统、电气消防及用电安全系统等多个子系统及相应配套所需的端设备(用户端智能电力仪表、边缘计算网关等)。
公司具备为用户提供可靠、安全、节约、有序用电及智能化运维管理等多方面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结合物联网和边缘计算技术,公司现已推出多套企业微电网能效管理的云平台与系统解决方案,并基于这些方案针对不同行业的需求进行细分,实现了企业微电网能源可视化管理和能源数据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形成了通过为客户提供更多附加价值的方式带动硬件销售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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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周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197,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6%,并通过上海前航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34.46%的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周中先生:汉族,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电子工程系应用电子专业,学士学位,中员。曾在江阴长江斯菲尔电力仪表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安科瑞有限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09年1月,任安科瑞有限执行董事和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安科瑞董事长;2009年4月至今,任安科瑞总经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本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上海前航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 为企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除金融、证券), 业解散提供清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务咨询,
公司主营业务为企业微电网所需的设备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硬件生产与软件开发相结合,产品包括企业微电网能效管理系统及相应智能电力仪表产品和电量传感器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40仪器仪表制造业”中的“C4012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和“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领域。
公司所属行业主要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和管理。
国家发改委承担着仪器仪表制造业发展的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等职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承担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具体工作由其下属的电工仪器仪表行业分会执行,主要工作包括编制行业标准、行业指导、行业规划、技术交流、行业数据统计、产业及市场研究、行业自律管理等。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是唯一代表中国软件产业界并具有全国性一级社团法人资格的行业组织,其主要职能为:开展行业情况调查,提出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咨询建议;对本行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法规的制定进行研讨、提出建议;订立本行业行规行约,约束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等。
1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10月
1 《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 2023年6月 国家能源局 深化电力系统数字化平台建设应用,打造业务中台、数据中台和技术中台,构建智慧物联体系,打造多种通信技术相融合的电力通信网,推广共性平台和创新应用,提高能源电力全环节全息感知能力,提升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和微电网接入互动能力,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柔性控制。
2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 2022年11月 国家能源局 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
3 《“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022年7月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 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建筑一体化利用,有序推进主动配电网、微电网、交直流混合电网应用,提高分布式电源与配电网协调能力。
4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2022年1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促进新能源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积极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
5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2021年10月 国务院 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全国性、行业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6 《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2021年9月 中央、国务院 推进电网体制改革,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
7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 2021年9月 国家发改委 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加强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鼓励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持续释放节能市场潜力和活力。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3月 全国 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
9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2021年2月 国务院 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鼓励公共机构推行能源托管服务;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立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10 《仪器仪表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 2020年12月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在行业关键技术层面,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及仪表领域的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云平台;供应用仪器仪表领域的高可靠性-高稳定性计量特性智能产品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工业传感器及关键元器件领域的产品智能化-芯片化-多参数复合技术等将成为行业关键性技术。
11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2020年10月 国务院办公厅 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使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大力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令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12 《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年5月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 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对民营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独立或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绿色技术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13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2月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 等部门 涉及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中的“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太阳能发电装备制造、生物质能利用装备制造、水力发电和 抽水蓄能装备制造、核电装备制造、智能电网产品和装备制造”等。
14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8年7月 国务院 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15 《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7年10月 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全面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打造符合实战要求的现代消防警务勤务机制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部队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和队伍管理水平,实现“传统消防”向“现代消防”的转变。
16 《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 2017年7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并规范微电网健康发展,引导分布式电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纳,建立多元融合、供需互动、高效配置的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
17 《关于印发信息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2016年12月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 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应用解决方案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推动软件企业与传统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加快支撑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软件及解决方案发展和应用,培育一批综合性解决方案提供商。
18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年12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加快智能电网发展,积极推进智能变电站、智能调度系统建设,扩大智能电表等智能计量设施、智能信息系统、智能用能设施应用范围,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加大投资力度,全面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打造现代配电网,鼓励具备条件地区开展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的微电网示范应用。
19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5年7月 国家能源局 新能源微电网代表了未来能源发展趋势,是“互联网+”在能源领域的创新性应用,对推进节能减排和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新能源微电网是电网配售侧向社会主体放开的一种具体方式,符合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可为新能源创造巨大发展空间。各方面应充分认识推进新能源微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 组织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为新能源微电网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并在积累经验基础上积极推广。
20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5年7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全面体现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促进集中与分散的清洁能源开发消纳;充分发挥智能电网在现代能源体系中的关键作用。推广应用输变电设备状态诊断、智能巡检技术;建立电网对冰灾、山火、雷电、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自动识别、应急、防御和恢复系统。推广智能计量技术应用,完善多元化计量模式和互动功能;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支持需求侧管理预测分析决策、信息发布、双向调度技术研究应用。
21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015年3月 国务院、中央 提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等。
随着上述《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多项行业政策的发布,公司所在的微电网行业将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将促进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并推动公司实现自身的发展战略与目标。
微电网行业是电力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微电网面向终端企业用户,是电网主干网的延伸,微电网行业的发展与电力行业发展息息相关。
电力行业是将煤炭、石油、核燃料、水能、海洋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物质经发电设施转换成电能,再通过输电、变电与配电等环节供给用户作为基础能源使用的一条庞大、复杂的产业链。整体来看,电力行业为工业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基本动力,是社会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我国经济
第一阶段:明确“厂网分开”,发电侧市场迎来改革。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电力能源行业进行了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电力管理体制与运营模式重大改革。2002年国务院发布《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按照“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原则,将原国家电力公司一分为十一,成立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家电网公司和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五家发电集团以及四家辅业集团公司,由此拉开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序幕。经过 10余年发展,我国电力能源行业已逐步形成发电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
第二阶段: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构建电力交易市场体系。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确定了“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改革路径以及“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提出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自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大幅提升,已初步构建了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市场体系,有效促进我国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
第三阶段:“双碳”目标的提出,再次开启电力市场化改革新篇章。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全国性、行业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遵循电力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适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新要求,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这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新篇章开启。
起步阶段(2008-2015年):2008年,“北方地区MW级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系统集成技术与示范工程”进入执行期,将难以转换的低温热用于能源供应,实
现能源的阶梯利用,为可再生分布式能源与微电网行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尤其是年初的特大雪灾导致国内大面积停电,暴露了我国传统电网所存在的薄弱环节,并促使我国加快了对微电网的研究步伐。2009-2010年间,我国国家科技部通过《国家高科技研究发展计划(863)》立项了近十个有关微电网方面的研究课题。2011年8月,国网电科院微电网技术体系研究项目通过验收,该项目首次提出了中国微电网技术体系,涵盖微电网核心技术框架、电网应对微电网的策略、技术标准和政策等。2015年3月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开启了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序幕,提出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并积极发展微电网技术。此时,作为融合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体制机制创新的典型代表,微电网迅速得到政府和行业的共同重视。
快速发展阶段(2015年-至今):2015年7月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被认为是我国正式鼓励微电网商业化应用的标志。此后,国家陆续出台多项行业利好政策,我国微电网行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7年4月,吐鲁番新能源城市的微电网示范项目获得了售电许可,成为我国第一例获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微电网项目,意味着我国的微电网售电许可正在不断放开。2017年5月,发改委与能源局发布了28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其中包括24个并网型微电网和4个独立型微电网项目。2017年7月,发改委与能源局发布《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以更严谨和更合法的方式助推微电网发展,并将并网型微电网定位为第二类售电主体。2022年1月,发改委与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将积极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探索建设高可靠性可再生能源微电网;鼓励具备条件的重要用户发展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这也是首次微电网从此前的大电网从属地位上升到与大电网并列、互为补充的地位,大电网与微电网同步发展被写入能源规划,从顶层设计定位上体现了我国电网对微电网建设的重视程度。2022年7月,住建部和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积极推动配电网扩容和升级,有序推进主动配电网、微电网、交直流混合电网应用,推动供电服务向“供电+能效服务”延伸拓展。2022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政府的重视与政策的扶持以及新能源应用的高速发展促使中国微电网行业步入快速发展的时期,打造了良好的行业成长环境。
经济发展的命脉是能源,能源的核心是电力,电力的清洁与否最终将关系到我国“双碳”目标能否实现。根据《中国2060年前碳中和研究报告》数据,电能是一种清洁、高效、零排放的能源,产生的经济价值相当于等量煤炭的 17.3倍、石油的3.2倍。因此,推动电能替代、提高电气化水平是降低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量的关键。相应的,发电侧的能源清洁化、用电侧的能源电气化即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
从用电侧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能源局数据,2011-2023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由38.70亿吨标准煤增长至57.20亿吨标准煤,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3.31%,能源消费整体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在全社会用电量方面,2011-2023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不断增长,由4.70万亿千瓦时增长至9.22万亿千瓦时,复合年均增长率达5.78%,显著高于能源消费总量的增速。此外,我国水电、核电及风电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从2011年的8.40%持续上升至2023年的17.90%,说明我国能源电气化进程已取得一定效果,但距离2030年一次电力消费占比达到25%的目标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未来我国电能替代的趋势将会进一步加快。
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95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2.00%,较2022年提高0.4个百分点,2023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量达到1.47万亿千瓦时,较2022年增加28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5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5.94%,同比提高2.14个百分点,接近全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由此表明新能源发电量对全国电力供应的贡献不断提升。根据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发布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0》数据,到2025年,预计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我国发电总装机的50%以上。至2025年,全国发电设备总装机容量至少需达25.94亿千瓦,风光装机容量至少需新增3.94亿千瓦达到9.27亿千瓦;总装机容量年均增速至少为3.35%,风光装机容量年均增速至少为11.7%。
综上所述,用电侧的电能替代以及发电侧的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将在供需两端共同促进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而微电网行业属于电力行业的延伸,二者关系密切。因此,微电网行业也将获得较大的增长空间。
以分布式光伏为例,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约51.11GW,同比增长74.57%;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占当年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的比例从2015年的9.19%上升至2022年的58.48%。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快速增长,伴随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储能、充电桩的接入,企业等负荷侧用户的用电行为更加复杂。而开发和延伸微电网能够充分促进分布式电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接入,实现对负荷多种能源形式的高可靠供给,因此微电网建设需求将迎来增长。
②多地拉大峰谷电价差,电力用户优化用电曲线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目的在于通过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从而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工商业峰谷电价差增大趋势明显,能够激励企业加强微电网能源管理,合理规划错峰用电、节能控耗,减少电费支出。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10千伏及以上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企业微电网能够帮助实现与外部电网互联互通,辅助企业动态优化用电策略、赚取电费收益,微电网经济性进一步提升。
④在可靠用电、安全用电、高效与节约用电、有序用电的用电需求推动下,企业配置微电网的意愿逐渐增强
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成熟,小型工商业或代理居民和商业用户的负荷聚合商也将参与需求响应市场,丰富市场参与主体的类别,增加负荷侧调峰潜力。综合能源服务商、负荷聚合商能够把分散的电力用户的可调节负荷集合起来,既能实现电力用户能效管理提升,又为电网公司、发电企业减少了调峰压力和调峰难度。
在分布式能源接入需求、峰谷电价差增大、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电需求提高的背景下,企业配置微电网意愿增强,微电网能效管理市场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
根据国盛证券研究所研究报告,国家电网公司统计的我国10kV及以上供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有200万户以上,这些用户均有建设或改造微电网的潜力。常见工商业铺设分布式电源装机规模约1-2MW,假设1MW/个,根据能源局示范项目数据,平均每W微电网分布式电源装机对应企业微电网整体投资约10-11元,以10元/W企业微电网建设成本测算,单个企业微电网投资规模约1,000万元。则存量200万户10kV及以上供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若全部铺设微电网,潜在市场总空间可达20万亿元。
展望2025年,根据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中国“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我国到2025年末拟初步实现光伏装机561GW,较2020年累计装机量(253GW)增加约308GW,假设其中分布式光伏占比60%,同时工商业占分布式光伏中的50%,则十四五期间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增加90GW,假设2022-2025年逐年分别增加14/18/22/26GW,并假设2025年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微电网渗透率达到20%。我们以10元/W企业微电网建设成本测算,仅考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情况下(不考虑分散式风电、天然气多联供、燃料电池等其他分布式电源),2025年我国企业微电网市场规模有望达520亿元。
随着新能源在电力能源系统中的比重逐渐增大,多能互补、高度耦合成为电力能源系统的显著特点,基于电力、燃气、供热、制冷等多种能源系统耦合协调的微电网行业呈现主体多元化、业务交易复杂化的趋势,且参与主体逐渐扩展,除了工业园区、建筑楼宇、电网企业、电能服务机构、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之外,也包含了负荷聚合商、多类型储能、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充电站、虚拟电厂等多种主体。负荷根据所使用的能源类型可分为电力负荷、天然气负荷和热负荷等。在电力能源系统中,形式各异的多能流之间的耦合愈发密切,处于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众多用户的用能习惯、用能需求各异,对冷、热、电等多种能源的需求走向多样化。
新兴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创新驱动力,云技术、大数据及5G通信等技术发展正在改变和推动电力能源行业的信息化及数字化发展。传统的信息系统正在被建立在云平台上的技术解决方案所代替,运行方式、技术架构及应用模式都将产生颠覆性的变化,酝酿着巨大的市场空间。以互联网、物联网为引导的“大数据”正快速发展,势必会推动电力等传统行业朝着大数据的领域发展。随着智能终端和5G通信的发展,电力能源行业的作业方式、服务方式都已经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传统的固定工作模式、离线工作模式和桌面交互的操作方法都在被移动应用所取代,各种专业系统都在往智能终端的操作使用模式发展。在新技术的作用下,电力能源数字化的内涵得到不断丰富,电力能源行业的产业形态更为多样化,微电网行业企业的成长空间有望得到进一步扩大。
近年来,新的技术不断在电力能源行业得到应用,专业性和复杂性程度大幅提升。为适应这种变化,能效管理系统的设计、规划、咨询需求也在增长,能够从需求出发,对客户的现有业务进行梳理,并提供从咨询、策划、辅助设计、施工、交付、运营运维的数字化解决方案的厂商,能获取更多的业务机会。综合客户多元化的业务需求及系统兼容性等因素,客户对综合厂商的优先选择倾向将促使信息化实施模式逐步发生转变,厂商类型将从单一的采购、建设转换成以“用户需求-设计咨询-集成及实施运维”一站式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随着电力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善和电力改革的深化,以及可再生能源和大量分布式电源并网,使得能源消费者的角色逐渐转变为能源产消者,供需角色可相互转换。用户侧对电力能源增值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用电侧能效管理、电力运维等方面的需求都可以作为新的增值点,拓展用户侧诸如负荷管理、能耗管理、微电网建设运营、定制运维服务等增值服务能增加用户粘性和企业竞争力,也为整个行业带来更多的发展空间。
微电网客户分布广泛、数量众多,是一个非常分散的“长尾市场”,潜在客户散落在各行各业,客户需求呈现“小批量、多品种、定制化”的特点。公司围绕下游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产品和服务,通过直销和经销方式获取销售订单,并采取按单生产模式满足不同客户定制化、差异化的产品需求。定制化是微电网行业较为独特的经营模式。公司客户一般要求供应商具有小批量、多品种、定制化的快速设计及开发能力。
微电网行业与电力行业密切相关,电力行业存在周期性波动。电力需求与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增长带来的工业用电需求增加,市场需求量随之增长。反之,经济增长放缓,需求减少,市场需求量也会相应下降。此外,气候变化、能源政策变动等因素也会对行业的周期性产生影响。
微电网产品应用领域广阔,下业类型众多,在现阶段,华东、华北、华南等地区经济相对发达,用电量大,用电设备多,产品的市场需求量相对较大,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受下游企业采购和施工周期的影响,产品销售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本行业企业第一季度业务量相对较少,而第三、四季度的业务比较集中。
微电网行业内企业主要向行业上游采购硬件相关的原材料,通过行业内相关生产人员运用成熟的制造技术设计、研发出下游客户在不同场景下所需的电力能源物联网产品及相关能源管控系统与数据云平台,最终销售给特定需求企业或客户。通常来说,行业内产品的更新换代受下游应用行业或客户的具体需求的影响较大,属于需求驱动型行业。
微电网行业上游企业主要为各类原材料供应商,主要是智能电力仪表产品所需的基础原材料,包括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结构件、模组等;上述产品中,电子元器件、结构件、模组等硬件原材料属于较为成熟且市场主导型行业,其行业竞争较为充分、生产技术较稳定、供应较为充足;而集成电路作为能源物联网产品的核心部件目前正受多重因素影响,但未来随着相关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的不断提升以及国产化替代进程的不断推进,将有助于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微电网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场景众多,公司根据下游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聚焦行业用户痛点,针对工厂、医院、学校、商业中心、数据中心、高速公路等不同行业提出了相应的系统解决方案。微电网行业与下游产业的发展状况有较高的关联度,行业下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将会进一步激发本行业市场规模的拓展。
从企业微电网行业的需求端看:企业微电网的需求端是各工商企业主,其中也有较多工商业主委托供电公司代建,这类项目经供电公司转包后在市场上放出,但最终的需求方均是各工商业主。
(1)软硬件开发及集成服务企业,由于较多业主微电网需求会直接委托供电公司代建,因此有较多项目被电网公司及相关联的软硬件开发及集成服务企业所消化,其中较大的包括国电南瑞(600406)、国电南自(600268)、许继电气(000400)、四方股份(601126)等,同时中小型项目还会被各地广泛存在的电力三产公司所消化;
(2)基于低压电器生产能力向企业微电网延伸的企业,这些低压设备生产商通过打包软硬件解决方案销售方式积极开发微电网产品,如在国内开展相关领域业务的海外企业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西门子有限公司等;
(3)基于细分领域集成能力向企业微电网延伸的企业,通过将自身优势产品与光伏、储能设备相互融合,开发出各具特色的微电网产品,如电力能效管理领域的安科瑞,配网EPCO领域的苏文电能(300982),电力通信领域的泽宇智能(301179)、威胜信息(688100),能源物联网领域的炬华科技(300360)等。
此外,还有其他众多零散企业参与其中,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年度分析报告(2022)》,截至2021年,我国共有持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共3.16万个(该许可证主要用于承接相应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其中山东、江苏、河南、四川、广东等省市均拥有超过2,000个,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众多且非常分散,持续服务长尾市场。
根据前述行业竞争格局,公司同行业公司亦可分为三类:(1)以国电南瑞(600406)、四方股份(601126)等四家为代表的软硬件开发及集成服务企业,和众多电力三产公司;(2)基于低压电器生产能力向企业微电网延伸的企业,如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3)基于细分领域集成能力向企业微电网延伸的企业,如能源物联网领域的威胜信息、炬华科技等。
国电南瑞脱胎于国家电网,是南瑞集团旗下专业从事电网调度自动化、变电站自动化、火电厂及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的软硬件开发和系统集成服务的提供商,是我国工业控制及数字电网领域龙头企业。国电南瑞核心业务包括电网自动化及工业控制、继电保护及柔性输电、电力自动化信息通信、发电及水利环保四大板块。
国电南瑞在微电网方面聚焦分布式电源并网和接入控制,主要开展了新能源并网的保护控制、协调控制和运行控制等装备研发,已实现微电网二次系统配置齐套化。据国电南瑞公司官网介绍,国电南瑞公司企业(园区)微电网智慧能源监控系统可通过各类交互式用能设备的接入、状态感知、实时监视和协调控制,实现企业(园区)源网荷储协同服务和能源的自治平衡。在此基础上,通过跨协同实现广域范围内的资源优化互补利用和互为备用支撑,实现区域能源供需的全时空优化平衡,促进分布式新能源消纳,提升客户侧用能效率。目前国电南瑞企业微电网产品已成功应用在南京江北充电塔面向电力物联网的智能协调控制项目、无锡低压台区区域能源自治示范工程项目、苏州基于电力物联网的电动汽车与能源互动融合应用示范项目等。
2023年,国电南瑞实现营业收入515.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4亿元。
四方股份作为领先的新型电力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以“让电力更安全、更智能、更高效、更清洁”为使命,专注于智慧发电及新能源、智能电网、智慧配电、智慧用电、新型储能等领域,提供继电保护、自动化与控制系统、电力电子、一二次融合、智慧物联等产品及解决方案。先后参与1000kV特高压工程、三峡工程、西电东送、青藏铁路、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张北风光储输、白鹤滩水电站、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电网友好绿色电站等国家重点示范工程的建设。
四方股份推出以变电站升级为主线,借助工业物联网、音视频识别、人工智能技术,提升能源与运维效率的工业园区能源综合管控解决方案。打破能源品种之间的壁垒,实现多种能源灵活接入,全面整合能源控制参量、能源运行、能源使用等数据,实现智能量测、需求响应、传输网络以及服务平台管理,构建“源网荷储”互动调控体系,在工业园区内实现多能互补+微电网+分布式能源的综合发展格局。四方股份先后中标广州南沙综合能源、云南怒江独龙江微电网、三沙热带海岛微电网群管群控、南网科研院微电网群源网荷储协同调控技术研究等多个新型微网项目,保持智能控制技术领先优势。
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Schneider Electric SA,以下简称施耐德电气)是总部位于法国的全球化电气企业,成立于1836年,主业先后经历过钢铁、重工业、铁路、造船、军工等。在20世纪80-90年代公司经过多轮收购和资产处置活动,业务开始专注于电气化领域,为全球客户提供能效管理和工业自动化综合服务。进入本世纪以来,施耐德电气持续通过收购活动完善电气领域业务布局,并与主业深度融合,实现内生增长。目前施耐德电气已经是全球能效管理和自动化领域的专家,在低压配电设备、中压配电设备、关键电源三大领域规模均居全球首位。施耐德电气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已在法国泛欧交易所上市,2022年全球收入342亿欧元,净利润35亿欧元,其中能效管理业务收入264亿欧元。
施耐德电气的“EcoStruxure 微网能源顾问”(基于云的需求侧能源管理软件平台)是其自2007年就持续打造的基于物联网、即插即用、开放式且具有互操作性的架构与平台,可应用于楼宇、数据中心、工业和基础设施四大终端市场中各细分领域,能够连接、监控和控制所有分布式能源,包括光伏、风电、充电桩等,为微电网的运行提供优化策略,如分时电价优化、电网辅助服务等,并参与实时电力市场辅助服务,例如调频或需求响应。“EcoStruxure”产品主要由 3个层级组成,底层是能实现互联互通功能的各类电器设备,中间层是边缘控制设备,上层是能实现应用、分析与服务功能的各类软件。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力综合自动化系统、自动化系统组态软件、数字式电力智能仪器仪表、智能化电力保护监控装置、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的技术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类软件产品开发和服务;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气设备咨询服务;电能质量咨询服务;节能咨询服务;机电设备、机械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及管理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其设备、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生产、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承接和实施。数字式电力智能仪器仪表、智能化电力保护监控装置、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的生产。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ET中电技术”)创立于 1993年,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CEC中国电子”)旗下经混改后骨干员工持股的企业。CEC中国电子是以打造国家网信事业核心战略科技力量为使命的中央企业。
CET中电技术是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电力二次智能终端研发、电能管理专用工业软件研发、系统集成、生产制造、用户现场服务、市场营销等方面,构建了领先的整体优势,综合实力位于国内第一梯队,技术水平已跻身国际领先行列。
CET中电技术以电力系统、工业与能源、建筑与市政、数据中心与电信运营商、交通基础设施、渠道与合作伙伴的需求为导向,借力第四次工业技术赋能电力二次技术,运用电工技术、微处理器技术、“云大物移智链”等技术,研发出丰富实用的电力二次智能终端、电能管理专业工业软件、系统解决方案,以满足客户对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用电的需求,聚焦电能管理和能源管理,成为“双碳”背景下的新型电力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CET中电技术在电力二次智能终端研发、电能管理专业工业软件研发、系统集成、生产制造、用户现场服务、市场营销等方面,构建了领先的整体优势,综合实力位于国内第一梯队,技术水平已跻身国际领先行列。
炬华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能源物联网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物联网系统带动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电气、能源云边路由器、物联网传感器等物联网远程终端为核心业务,推动物联网产品和服务在公共能源水、电、气、热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构建物联网终端与大数据、云计算的融合应用,实现从产品销售升级为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服务商。
炬华科技主要业务分为智慧计量与采集系统、智能电力终端及系统、物联网智能水表、智能配用电产品及系统、智能充电设备、物联网传感器及配件等物联网产品和综合能源服务解决方案。
炬华科技“智慧用能综合监测物联网云平台”是公司在“双碳”和能效双控目标下重点打造的重要系统平台,着重是需求侧响应,为交通、建筑楼宇、园区(医院、学校、工业园厂区、商贸综合体等)等用户提供负荷监测、智能化的能效管理及能源管理解决方案,为用户需求侧响应(削峰填谷)提供重要的技术和数据支撑。该平台主要有八大功能模块分别是智能采集(水、电、气、热)、能耗管理、电力监控与运维、电气火灾监控、电力能效监测、电动汽车充电运营、数字孪生智慧运维。该平台荣获“工信部2020-2021年度物联网技术和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示范项目”。随着碳交易和电价改革推进,企业(园区)大量投入分布式能源、储能、光储充等新型负荷,“智慧用能云平台”可以有效实现微电网智能配网、能效管理,帮助用户解决电力能效监测、电能质量管理、源网荷储智能调度等。
威胜信息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能源互联网的企业之一,系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公司以“物联世界、芯连未来”为发展战略,布局大数据应用管理、通信芯片和边缘计算等核心自主研发技术,围绕能源流和信息流,提供能源互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助力传统电力系统向源网荷储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转型发展,致力国家“双碳”目标实现,服务数字电网、数智城市建设,协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数字孪生城市。
根据在数字电网和数智城市的不同应用场景,公司在感知层发展高精度电监测终端、智能化水气热传感终端等产品;在网络层,拥有通信芯片、通信模块和通信网关等;在应用层,拥有面向数字电网及数智城市等不同应用场景的能源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形成了覆盖物联网三大层级的全线年,威胜信息实现营业收入22.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围绕企业电力用户对可靠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的需求,结合各行业用电特点、用户痛点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了公司产品方案和技术平台的中长期研发规划。公司以自主研发创新为根本,同时也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及社会资源,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发等形式的研发活动。
(1)自主研发模式:公司自主构建了“基础研发+产品研发事业部+行业事业部”的三个维度矩阵型研发组织架构。产品研发事业部按企业微电网中的应用场景和需求,开展“云-边-端”及传感器层的产品研发和技术支撑;基础研发专注共性技术、技术平台标准化及前沿技术预研方向,着眼未来;行业事业部研究不同行业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源-网-荷-储-充+运维”整体解决方案。三个维度的研发工作中,人才采用矩阵式管理,充分发挥研发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研发效率。
(2)合作研发模式:公司依托自身研发能力,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开展各类合作研发项目。通过此模式,公司形成了“合作研发-消化吸收-持续创新”这一借助外力的技术创新路径,既能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前沿技术和新产品研发速度,降低研发风险,同时也能提高研发团队人才的培养质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采购过程控制、数据分析控制、纠正预防措施、风险管控等。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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