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至2023年,工信部并未更新任何新增企业名单,直至2024年新版行规征求意见稿出台。
3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宣,将就《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新版行规”)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新版管理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鼓励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本体制造及集成应用企业按照规范条件自愿申请规范条件公告,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引导各类鼓励政策向公告企业集聚。
值得关注的是,“零部件企业”作为工业机器人上游产业,也首次与机器人本体厂商、集成商一起,成为“新版行规”的激励对象。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申报企业列出包括基本要求、技术生产要求、质量要求、人员素质等在内的七方面要求。其中财务指标要求申报企业从业时间不少于三年,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3000万元;本体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5000万元; 集成应用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1亿元。
记者,相比旧版,“新版行规”参考了旧版实施后硬性指标多,入围企业少的问题,并结合当前中国工业机器人行业特征与现状,减少包括部分重资产检测仪器配置要求和强制可靠性运行指标在内的硬性要求,体现出了此次征求意见稿支持范围扩大之意。
据记者了解,《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于2016年9月由工信部首次开启征求意见,旨在践行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部署。2016年12月,“旧版行规”正式发布并以公告。
2017年4月,工信部又对首版《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试图明确了企业申报符合“行规”企业的申请原则与流程规范。
但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5月,工信部再度发布了上述征求意见稿的修改版本,并进行了“再次征求意见”,随后才于同年7月对定稿正式发布。
据记者统计,2018年4月,首批共15家企业核准符合上述行业标准。其中除新时达002527)(002527.SZ)、埃斯顿002747)(002747.SZ)和巨轮智能002031)(002031.SZ)等上市公司外,机科股份(835579.BJ)、埃夫特(688165.SH)、新松机器人(300024.SZ)、巨一科技(688162.SH)等公司,都在获评“行规”后,先后完成国内A股上市。
随后,工信部分别于2019年、2020年两次发布核准企业名单,两批次企业分别为8家和9家,三年共核准符合行标企业32家。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2021年,国内工业机器人注册量突破6万家达6.52万,2022年1-9月新增注册企业4万家。显而易见的是,大部分行业企业无缘“行规”。
同时由于旧版行规限于机器人本体和集成企业,导致如汇川技术300124)(300124.SH)、绿的谐波(688017.SZ)、双环传动002472)(002472.SZ)等机器人产业链上游零部件龙头未能入选。
记者查询工信部网站得知,自2020年第三批名单公布至今,2021年至2023年,工信部并未更新任何新增企业名单,直至2024年新版行规征求意见稿出台。
对比此轮征求意见稿,记者发现,入围企业“本体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5000万元; 集成应用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1亿元”的指标要求并未更改,并增加了零部件企业类别,设置三年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3000万元的指标。
而除部分条件随工业机器人行业细分化趋势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于部分过于严格的硬性条件,征求意见稿也在旧版基础上予以了删减。
如旧版行规要求入围企业产品在“可靠性、环境适应性和耐久性水平接近国外同类产品水平,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50000小时”,其导致大部分成立年限有限的企业被排除在外。
此外,旧版行规要求申报企业应至少具有“三坐标检测仪”。而据了解,相关检测设备需要企业相对较高的先期资本投入才能备齐。新版中,该类要求也予以删减或简化。
当然,新版行规也保留了并细化了部分硬性指标,包括必须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实验室检测符合标准要求等,以敦促相关申请企业提高技术能力及产品质量要求。
该新版征求意见稿,恰逢“新质生产力”被频繁提及。扶植新质生产力,并淘汰落后产能,形成核心产业链集群,已经成为了当前工业机器人行业的共识。
“工业行业前期的粗犷式发展带来了一些乱象。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满足规范的企业会增加,逐渐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也会随之出现。”一位机器人行业研究人士告诉